】 【打 印】 
让"廉租房"成为"廉洁房"
http://www.CRNTT.com   2021-11-17 15:29:59


  中评社北京11月17日电/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消息,“根据《东港街道及其下属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三名工作人员王某、闻某、郑某不符合公租房租赁要求,请按照规定及时搬离;对于三名确实存在困难和一名暂时困难的工作人员,根据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以每月500元的租价续租,租金每月交至财政办……”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党工委会议上,相关班子成员宣布着处理决定。

  原来,普陀区委巡察办在巡察时发现东港街道办事处对乐业公寓的314套廉租房管理不规范,对租赁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套廉租房被本街道7名工作人员无偿占用。此外,廉租房实际租赁时存在既有企业又有个人现象,出租价格亦有高低差异,部分非企业人员到期后仍挤占现有住房,租赁随意性较大,且退出机制不完善,未能真正解决企业人员居住难的实际问题。

  廉租房是政府向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为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廉租房“雪中送炭”作用,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督促相关部门厘清事实依据、落实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在收到纪工委的反馈后,我们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究,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对涉事工作人员作出了不同处理,要求7名无偿占房人员立即补缴应缴费用,责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限时搬离,对责任心不强、疏于监管的3名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同时制定出台《东港街道及其下属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填补制度漏洞。”东港街道相关负责人说道。

  《东港街道及其下属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对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特殊困难人群凭街道房(地)产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决议入住。严格的制度和人性化的管理让廉租房更具温度,更有温情。

  “街道专门为我们迁居本岛的葫芦岛老年人提供了廉租房,符合条件就能申请,这下我们在本岛有地方住了!”刚搬入乐业公寓廉租房的一位大爷面对前来走访的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满脸笑容地说道。<nextpage>

  据了解,《东港街道及其下属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出台以后,东港街道纪工委跟进监督、压实责任,推动工作人员摸清底数,清退占用、违规转租房屋7套,追回房租费2.784万元,帮助8户葫芦岛困难村民入住。

  此外,在纪工委的督促下,东港街道严格执行《办法》,动态监测资格,落实专人对乐业公寓进行日常管理,定期排查租赁人员信息,对不符合继续租赁条件的租客予以清退,实现廉租房有效盘活,为住房困难群众送去“及时雨”。

  “制度建设是我们推动问题整改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廉租房租赁工作公开、透明的关键抓手。”东港街道纪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东港街道及其下属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是东港街道通过制度建设来达到规范权力运行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东港街道在纪工委的督促指导下制定出台了《东港街道合法性审查内容清单》《东港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各类制度8项,幷对《东港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使制度更加规范,操作性更强。同时,为管住村社“微权力”、预防“微腐败”,纪工委印制了《东港街道村社区小微权力工作手册》,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廉租房惠及民生,是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不容有失。我们要以制度规范管理,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让‘廉租房’成为‘廉洁房’,守护困难群众‘安居梦’。”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