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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评社 梁帆摄) |
第三点需要说的是,事实摆在眼前,现在有逾15万一般申请住户正轮候出租公屋,平均轮候时间,即获首次配楼需时5.8年。我在《施政报告》也说这是令人忧心的,因此不管作为行政长官、房委会,还是部门首长,均应就这个令大家忧心的议题多作思考,若能改善情况,我们当然应该改善。在众多部门或机构中,房委会和房署作为兴建公营房屋的单位,当然是肩负重任,因为有些问题需要它们提出,我们才能帮它们解决。现时的建屋时间,即一层一层地建的时间──如陈帆局长所说,我没有核对过──也可能属世界级,即是很快;但大家不要忘记,在一层一层地建屋前,有前期的流程,而这前期流程是需要检视的。我认为建屋的前期流程大大落后于形势,这不只是公屋的情况,私楼也一样,这正是为什么《施政报告》提出精简程序,包括城规程序、收地程序、填海程序、土地收回程序。这是大议题,把“生地”变“熟地”当中有很多程序可以精简;“熟地”变成可用作兴建楼宇亦有程序,有设计、批核、地基的程序,然后才可建楼。尤其是房委会的楼宇并非私人楼宇,其楼宇获豁免于《建筑物条例》,不需要向屋宇署入则,因此本身内部一定仍可检视每一个程序是否有精简的空间,从而令兴建整幢楼宇,连同我刚才所说的建屋前程序的时间均能缩短,并不是现时四、五年的时间。为什么要特别紧张,是因为我现在看到提供未来10年公营房屋的350公顷土地供应会出现“头轻尾重”,因此若能把这些程序压缩,我们或许可以由原本在下一个五年期,提前至在第一个五年期的第四年或第五年完成,早些配屋予有需要的居民。简单来说,无论由“生地”变“熟地”、由“熟地”变可以建楼、由建楼至配楼,全部流程的每个环节均有检视的空间,以满足我们已轮候了5.8年、居住环境恶劣的家庭的需要。
另一点运房局、房委会及房署同意的,就是在《施政报告》的某一段落,应该是在83段,他们也说需要压缩、改善,因此我提出了两项建议,其一是会多用MiC,即组装合成建筑法,另一项是采用新的采购模式,即design and build,即是有些项目不再需要由房屋署内部的工程师或建筑师画则,而是交由承建商以“设计与建造”方式进行。这在政府的楼宇应用得很多,特区政府建筑署很多建筑物工程均是采用“设计与建造”方式,大家可以想像这一定能减省时间,因为至少在招标方面可以少做几次,不需要设计、地基、上盖分别进行招标。这些全部可以改善,即使不需要由它们付钱做某一件事,也是应该可以改善的。
既然组装合成法将会为我们加快建屋带来这么大契机,我想多说几句。以下这段说话本来是在《施政报告》内,但因《施政报告》已太长,因此抽了出来。组装合成的成效获得业界认同,业界亦正很积极地采用组装合成法。组装合成法的本质是数量越大效益越高,你可想像它是在工厂制造的,若订单多,就会产生economies of scale,制造出来的产品应会是越便宜。发展局在两、三年前已大力推动组装合成,现时根本所有以政府公帑兴建的建筑物,除非得到特别许可,否则一定是以MiC兴建,甚至较难兴建和独特的医院,包括现时的中医医院,当中部分也是以MiC兴建。根据香港大学就组装合成法进行的研究──这些数字本来在《施政报告》与大家分享──显示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较传统建筑法在施工时间方面缩短30%至50%;在建筑成本方面最少减10%;在工地生产力方面提升100%至400%。这组数字若放在公营房屋,是否会令人很振奋?我们的屋宇会兴建得快点甚至便宜点,更不用说组装合成法的建筑质量比较好。大家应知道,我先后为两座组装合成的建筑物开幕,一座是在科学园的创新斗室(InnoCell),另一座是由建筑署兴建、位于将军澳百胜角的消防处纪律部队宿舍。我曾询问在内居住的人,下大雨时有没有漏水或批荡会否剥落,答案是“很少”,相对于传统工人进内兴建的模式,少很多。还有就是安全,工地的安全,因为不需要那么多工人爬高爬低、乘坐货𨋢;亦有环保的好处,因为没有那么多建筑废料──它是由工厂制造,没有在地盘那么多建筑废料。我在此真的希望房委会和房署能够多用组装合成的方法。
由于我说了一句“得意”的想法,引起部分房委会委员在不完全掌握内容之下作出的反应,我早前—其实在未有这件事之前──已对陈帆局长表示,由于房屋如此重要、公屋的兴建如此重要,我很愿意亲自到房委会总部与房委会成员作一次交流。这是回答你的第一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