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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评社 段晓鲁摄) |
中评社香港8月18日电(记者 段晓鲁)香港特别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在政府总部召开记者会并回应了有关于民阵解散的问题,她表示,民阵解散自愿解散完全与言论、集会等自由无关,不接受外媒批评特区政府打压自由的说法。
林郑表示,关于民阵的解散,有人将其联系到香港的示威和游行的自由,她希望能给予一个全面的回应。第一、在《基本法》下,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进行游行、示威,甚至组织和参加工会的自由均受到《基本法》的保障,所以个别社会团体近日自愿和自动解散,完全跟自由无关。对于有外国政客或外媒,每当看到这些事件发生,便将之与打压自由联系起来,这是非常偏颇的评论,特区政府是不会接受的。
林郑强调,人权和自由不是绝对的。这个“不是绝对”亦不只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放诸四海,个人自由不是绝对的,是依法享有的,它是可以受一些更重要的目的规范。这些更重要的目的,第一当然是国家安全,第二就是我们近日或这一年多以来经历过的公共卫生,第三是一些公共道德规范的个人行为。在市民提及人权和自由的同时,也要先接受上述这个基础。
林郑称,即使如此,在保护或维护国家安全时,亦要尊重和维护人权和自由,这点在《香港国安法》第四条写得非常清楚,不少评论亦指香港的国安法相对于其他外国的国安法更尊重人权和自由,因为国安法的第四条列明,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时,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七条和一些人权公约适用于香港的规定所保障的人权和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