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4日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了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目前看,脱贫进度符合预期,成就举世瞩目。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未来的减贫任务依然繁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将是下一阶段减贫工作的重点。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既要防止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贫,也要防止产生新的贫困人口。随着减贫工作从超常规举措逐步转向日常性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也需要在乡村振兴框架下统筹推进,建立起适应新的减贫阶段特点的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重点目标群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群体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群体、易地扶贫搬迁户等。要把这些群体作为重点群体,建立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对上述群体的收入及支出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同时,要建立精准防贫机制,设立防贫救助基金,构建帮扶体系。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建立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要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的防贫政策体系,提高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水平;另一方面,可考虑针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特惠性救助政策,建立分类帮扶和救助政策,在群体特征、家庭规模、区域等方面细分救助标准,重点照顾老龄、残疾、鳏寡孤独等贫困高发群体。
三是确保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产业扶贫是通过扶持产业发展增加扶贫对象收入、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的一种扶贫方式。现实地看,目前扶贫产业普遍存在同质化、产业链短、市场化程度不高以及扶贫对象未能充分参与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对此,需把提高扶贫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纳入乡村产业振兴框架,作为一项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任务来抓。应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产业的特色优势,加大对市场主体和经营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构建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乡村产业体系,让低收入群体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促进欠发达地区乡村产业兴旺和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
四是继续扶持贫困地区发展。部分贫困地区的短板很难在短期内补齐,现有的贫困地区依然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积极健全促进包容性增长的财税金融体制、对贫困地区进行倾斜性的资源投入,仍很有必要。在过渡期内,应确保脱贫摘帽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规模以及扶贫投入力度不减,使减贫工作能够平稳过渡。同时,进一步补足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学校、医院、养老等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提高这些区域的公共服务水平。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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