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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进祥:民间买疫苗不必药商申请 有法可依
http://www.CRNTT.com   2021-06-01 10:14:46


赖进祥。(中时新闻网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6月1日电/民间团体有意捐赠疫苗,蔡政府宣称须由“中央”出面和原厂签约。对此,陈时中昔日同袍、卫生署前副署长赖进祥指出,以《药事法》第48条指出,疫情严峻时民间可径自买疫苗,且紧急时不必封缄、检验,也不必由药商提出申请。赖强调该法条是18年前SARS时,为了救命所修订而来的。

  工业总会、商业总会、工商协进会、中小企业总会、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工业区厂商联合总会、三三企业交流会、台湾工商企业联合会等8个工商团体31日发表共同声明,提出六大请命。建请政府协助厂商进口疫苗,盼能有效控制台湾疫情冲击,维持供应链正常运转。

  阳明大学教授、首任药政处长、疾管局长张鸿仁昨日指出,指挥中心在整体采购疫苗过程中犯了许多错误。药事法第48之2条中,应紧急公共卫生之需,“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得专案核准特定药物之制造或输入。对于欧美已核准任何医药品,只有需求问题,没有法规障碍,“要做生意,那就照程序,要救命,闭着眼睛,马上核准。”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道,赖进祥2014年与陈时中同任卫生署副署长。他表示,SARS时有感于病毒变化快速,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不可能完全按步骤来,才修订药事法第48之2条,为了预防、救治生命,且台湾尚无适当药物时,可“专案核准疫苗进口”。

  赖进祥指出,该法特别规定,不需药商申请药品许可证,也不须再经过封缄检验等繁复程序,同法51条也对紧急专案采购疫苗,订有“疫苗可例外开放”,由其他机关或民间企业径行采购,并向民众说明风险即可。

  “不是法令限制的问题,是指挥中心决心的问题!”赖进祥表示,法律早就授权,救命为先,疫情烧一天,社会成本、经济代价、人命都危急,“卫福部”应尽快通关,让有能力买到疫苗者尽速进口。若“卫福部”担心外开放造成分配不均,也可考虑征收全部或部分疫苗并统筹分配,再给予补偿,这些都有法律依据。

  对于指挥中心指疫苗应由“中央”统筹签约并安排施打流程,卫生署前食药局长、阳明交通大学副校长康照洲也表示,疫苗分配、施打顺序等接种作业可由“中央”规画,但若民间团体买得到疫苗,“中央没道理阻挡!”毕竟台湾可能因国际政治因素无法由官方出面采购,不如透过第三方民间团体试试,“中央”只要确保买到的是正品即可。

  康照洲表示,台湾目前仅规画3000万剂疫苗,虽已足以达到群体免疫,但战略仍稍嫌保守,相较之下邻国日本、韩国为确保疫苗需求衔接都超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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