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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代,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
http://www.CRNTT.com   2020-09-21 08:28:51


 
  NBD:当前基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完善地方税种、重构地方收入体系应该怎么做?

  贾康:地方税体系建设是十九大特别强调的,这也是下一步攻坚克难的重要部分。总体来说,我认为必须考虑的重头戏,一是抓住地方税体系里特别有分量且已经有框架的资源税:除海洋石油外,资源税是按属地原则征收,欠发达的中西部恰恰是资源富集地区。另一个是进一步按照中央要求,在税收法定路线上推出房地产税,这也是一个非常有难度的改革任务。

  房地产税是直接税,是符合中央所说的要提高比重的代表性税种,消解土地财政的短期行为也与之相关。地方政府有了房地产税和地方税体系,就不必靠单一的土地批租取得财力。在地方税体系建设过程中,当地方职能履行跟税源建设形成权责内洽,地方政府便会越来越专心致志地优化本地投资环境,提升本地公共服务水平。像房地产税的征收,要定期进行税基评估,地方政府尽心尽力优化本地投资环境,提高本地公共服务水平,那么每次税基评估都会带来税收收入水平的水涨船高,地方财源建设就可以随之合理解决了。

  不过,对于土地财政实行改革,并不是说以后就没有土地批租了。目前的情况是,一个地块批租出去,一管就是40年或70年,钱被当届政府使用,后面几届、十几届政府就没有了这个财力来源,这种短期行为是非常不合理的。所以,一定要在土地批租基础上,发展更多有稳定大宗收入来源特征的地方税种,特别是前面提到的资源税、房地产税,以及其他适应地方具体情况的税种,构建出税权概念之下的地方弹性空间,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税种选择权、税率调整权,甚至因地制宜的特定税种设税权。

  谈独山县举债式发展

  最大的浪费是什么?是决策失误

  NBD:近期因贵州独山县举债400亿、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等话题,基层财政问题备受关注。请问,这种困境要如何破解?

  冯俏彬:基层财政出问题,大部分是因为过度发展、超能力建设,导致了过度负债。其实,在基本的“三保”问题上,现有体制机制对此是有相应保障措施的。往往是过度发展、过度负债造成了严重的债务压力,反过来冲击到基本的“三保”运转。所以要守住“防波堤”,不能急功近利,还要有体制上对权力的约束,平衡好当前的财政压力和未来的发展。

  贾康:独山县这个案例,显然是在中国体制机制背景下,“关键的少数人”出现了明显的决策偏差。一个贫困县搞了这么大规模建设的盘子,项目大而不当,现在骑虎难下,建设难以为继,这要吸取经验教训。最大的浪费是什么?是决策失误。本来很多县级财政都很困难,再加上这些决策失误造成的巨大浪费,是令人痛心的,所以一定要深刻反思,总结经验教训。

  客观地讲,这种经验教训已经总结很多轮了,在现在全面配套改革反覆被强调、绩效管理反覆被作为要领来落实的过程中,居然还会出现这样的极端案例,特别值得我们进一步找准制度安排、管理环节的弊病和缺陷,从而解决问题。

  对于县级财政压力未来会不会加剧,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地方可能有所好转,有些地方不排除在一些阶段出现困难加剧的情况。总体来说,“六稳”“六保”在贯彻落实中,中央更加强调要切实落到基层,问题则应具体地方具体分析加以优化解决。

  谈“十四五”财税改革

  理顺央地财政关系是重中之重

  NBD:“十四五”即将开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哪些重点方向?

  贾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一直提到的三大任务,仍然是未来改革的重点。一个是理顺中央和地方关系,一个是进一步推进预算改革,一个是解决税制改革和地方税体系的问题。

  冯俏彬:“十四五”期间,要高度重视财政的可持续性问题。现在比较清晰的判断是,未来一定时期,财政收入会保持相对低速,但是财政支出的强度不会减,这就会引出债务的问题,引出财政可持续的问题,需要我们妥善处理。

  财政可持续问题与很多体制机制相关。税制改革方面,要继续推动从间接税为主向直接税为主的方式转化,这个改革思路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方向。预算管理改革方面,特别要注重绩效管理,当财政收支关系出现变化,财政压力增大,财政绩效管理既要全面,还要提高层次,不仅仅是每一个财政支出项目要讲绩效,还需要对部门、对政策的绩效进行评价,把财政资金的口子守住,让花出去的钱有效果。

  NBD: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现在的“硬骨头”表现在哪些方面?

  冯俏彬: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体制,核心是央地关系。说到财政体制改革,主要讲三个问题,第一个是事权划分,第二个是收入划分,第三个是转移支付。

  首先说事权划分。关于央地事权划分改革,目前已经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科技、外交、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但即使进行了事权划分,在当前的体制结构下,各级政府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划得特别清楚。所以,虽然推出了事权划分改革方案,但其中有很多的共同事权。这一块我们只能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尽量把改革往前推。

  收入划分也是一样。目前,新一轮整体收入划分方案没有启动,进行的是一些局部改动,比如调整增值税央地分成比例,比如消费税增量部分划归地方等等。之所以还没有从体制上进行全面改革,把整个收入重新划分一遍,是因为有些条件不充分。比如,想要划分清楚,就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但是“营改增”之后,地方税已经没有了主体税种。

  再说转移支付,不管是专项转移支付,还是一般转移支付,目前资金规模已经非常庞大。规模一大,怎样做到“可预算性”就是关键,即下级政府不用去要钱,不用去打报告,能预知明年能从上级部门拿到多少钱,能够估算财政收入的盘子。目前看来,这个“可预算性”是不够的。另外一个需要改革的地方是转移支付的下达方式问题,以往在资金层层下放的过程中会出现“漏损”。这一次中央政府发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直达基层,资金7天就能下拨到基层。这是一次试验,未来这种方式能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即是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明晰中央和地方的权责。这涉及到国家的行政体制、甚至是宪法结构。这个问题大大超出了财政本身的范围。只不过由于各种问题最终都会体现在财政收支上,所以财政部门对事权不清、支出责任不明最有深切体会。但要成为一个全社会的改革共识,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厘清、妥善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慢慢摸索出一个合理的央地关系结构,寻求多方平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吴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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