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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关键在于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系统。 |
中评社北京4月17日电/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既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顺应发展大势的必然选择
经济日报发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文章表示,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视野看,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符合发展大势,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资源能源、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需要。从能源结构看,新型能源体系应当是多元化的能源体系,既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还包括光能、风能、水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非化石能源。从能源低碳化、清洁化的发展趋势来看,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应当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开展化石能源的消费替代,稳步提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实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需要。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进程中,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彼此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实质上是长期的控碳工作,能够带动短期和中期的污染物减排,有效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相关制度的系统集成,推动相关政策的协同配合以及先进技术的协同创新。此外,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包括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等内容,内在地要求新型能源体系的规划建设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提升经济质效相互包容。
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需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要体现包容性、长期性、渐进性。这就需要统筹考量不同能源的配合甚至耦合的供需关系,统筹考量国内和国际能源的供需关系以及国内各区域之间的能源供需关系,统筹考量长期、中期、短期国家和区域能源的供需关系,统筹考量不同阶段的能源政策目标和政策强度变化,统筹考量纵向的央地关系、横向的部门关系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有助于推进能源有序均衡发展与绿色低碳发展的协同共进,系统地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问题。
更加突出安全和低碳
文章分析,能源体系的构建具有全局性、系统性。新型能源体系与现代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核心内涵吻合,但更强调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即各种能源的协同和互补,更加强调“双碳”目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对能源结构调整的导向性。这就意味着,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要更加突出安全和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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