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内政部长”刘世芳。(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1月6日电/台“内政部”6日发出新闻稿表示,统促党“系统性、组织性为中国在台发展组织、接受中国资助介入选举、破坏治安及社会秩序、侵害人民集会权利”,显有危害自由民主“宪政”秩序情形,将依政党法查处,掌握事证声请“宪法”法庭解散。
统促党主席张馥堂回应指出,上百人犯罪就该去抓那些人,“个人造业应个人担”、“‘内政部’凭什么注销我们?”打算将提诉愿抗争到底。
台湾嘉义地检署日前依反渗透法等起诉,中华统一促进党中央委员张孟崇及妻子洪女等2人,理由为从2011年起收受中国新台币7400万元资助,为特定公投议题、罢免对象、候选人、政党大肆宣传。
台“内政部”说,统促党所涉犯罪型态广泛,遍及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妨害选举、组织暴力、枪炮弹药等罪,其中违反“国家安全”法案件5件、反渗透法1件、“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1件、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1件,共计8案,11人;2010年至2024年间,各警察机关以“治平专案”,查获统促党员涉违反刑法、社会秩序维护法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有关杀人、强盗、跨国人口贩运、伤害、聚众斗殴、妨害自由、恐吓取财、妨害公务等罪,高达134人。
台“内政部”指出,统促党系统性、组织性犯罪,已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选举公正性,“宪法”虽保障人民有组织政党的自由,但政党的组织及运作应符合民主原则,并以维护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为要旨。依“宪法”增修条文及政党法规定,政党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的存在或自由民主“宪政”秩序者为“违宪”,主管机关得声请“司法院”“宪法”法庭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