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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愿同海上邻国积极探讨开展海上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24-11-12 00:44:30


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 海涵)中国和印尼近日发布联合声明指出,双方就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达成重要共识。外交部发言人林剑11月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表示,中方一贯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愿同印尼方及周边其他海上邻国积极探讨开展包括共同开发在内的海上合作。

  有记者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推进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中提到,双方将共同致力打造更多海上合作亮点,包括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一致同意设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探讨和推进有关合作。请问需要探讨的两国主张重叠海域有哪些?

  林剑表示,中方一贯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始终致力于同周边海上邻国一道,通过海上共同开发更好地管控争议,推进合作,维护稳定,实现共赢。中方愿同印尼方共同努力,落实好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使有关合作成果早日惠及两国和两国人民。同时,中方愿同周边其他海上邻国积极探讨开展包括共同开发在内的海上合作。

  林剑说,中国和印尼签署的海上共同开发合作文件,主要是明确了双方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的政治共识和合作方向,双方将进一步探讨合作内容和方式等具体问题。

  在当天的记者会上,还有记者提问,中国和印尼在上周末发表联合声明称,双方就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达成重要共识。印尼外交部今天表示,尽管同中国达成了共同开发协议,但印尼不承认中国在南海“九段线”的主权主张。中国是否认为这一“重要共识”代表印尼承认中国对印尼部分专属经济区的主权主张?

  林剑指出,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早在1948年,中国政府就正式公布了南海断续线,重申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中方高度重视同印尼签署有关海上共同开发合作文件,愿同印尼方一道努力,落实好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使有关合作成果早日惠及两国和两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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