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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31条”“26条”措施取得成果
http://www.CRNTT.com   2021-10-27 11:28:40


记者会现场(中评社 海涵摄)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18年底,人社部规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主体由政府变为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市场主体。台胞可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0年5月,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组织实施了首次对台胞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标志着市场主体对台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截至目前,福建先后对8批台胞开展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共有82名台胞取得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直接采认台湾职业技能资格。这一做法目前仅在福建开展。2018年,福建宣布直接采认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等5个台湾职业技能资格。2019年至2021年,采认资格扩大至眼镜镜片制作、车床、铣床、社会工作师等20个台湾职业技能资格。截至目前,共有1437名台胞通过上述方式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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