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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权益保障法受益人数大约100万人。(照片:“行政院”提供) |
中评社台北6月21日电(记者 郑羿菲)台湾新住民人口已近60万人,其中逾6成来自大陆地区,“行政院”21日拍板通过“内政部”拟具的“新住民权益保障法”草案,除将新住民定义扩及各国来台居留的专业人士、技术移民与投资移民,也将设置专责单位推动各项工作,照顾辅导新住民及其子女与家庭,估受惠者逾百万人。
“内政部移民署长”钟景琨说,适用对象除了婚姻移民外,也跨大到已取得居留证的外国人、大陆地区人民、港澳居民等,在台设籍3年内也适用,保障对象及于新住民子女。并明定政府应设置专责单位,或专人来推动新住民相关事宜。“行政院”也应定期召开新住民事务协调会报,并每年提出支持政策基本方针及具体措施,每5年进行调查、拟定计划,并公开调查结果。
“行政院长”卓荣泰裁示,婚姻移民人数将近60万人,其中半数取得身分证,已成为社会重要人力资本。为提升对新住民的照顾,同时因应人口少子化、高龄化趋势的挑战,强化留才揽才的诱因,新住民权益保障法将透过制度化保障,营造更友善生活环境,并扩大新住民定义,向世界宣示,台湾政府欢迎各国的专业人士,带来技术、资金,在台湾长居久住,进而归化。
“行政院”21日召开院会后记者会,由“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主持、“内政部长”刘世芳、“交通部长”李孟谚、“农业部次长”杜文珍出席。
钟景琨表示,新住民主要来源地区是大陆地区,有60.86%,其次是越南19.73%,新住民住在台湾主要在六都,又以新北市最多。新住民权益保障法草案主要落实赖清德照顾新住民权益的政见,完善新住民相关政策,以专法、专责单位,就文化、教育、劳动、关怀扶助等项目,进一步提升新住民权益保障。
刘世芳指出,台湾婚姻移民已逾60万人,不仅为台湾带来多元文化,亦在家庭、社会、经济各方面作出贡献,其子女们亦有杰出表现。本次制定专法,目的在于确保新住民设籍前,有完善的权益保障,设籍后,能融入在地生活,认同台湾、成为台湾人,而非终生为新住民。
刘世芳认为,推估“立法院”后,扩大照顾对象及新住民第一代子女,受益人数大约100万人,包括婚姻移民32万人、外国人16.2万人、陆港澳4.3万人、新住民子女48万人。其实,“内政部”自2003年开始,就有相似照顾服务措施,经过多年滚动式检讨,每年约有新台币3亿元的基金挹注,未来推动新住民与其子女及家庭照顾辅导服务,也会设置新住民发展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