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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国防部战规司司长”黄文启(右)。(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3月26日电/军购特别预算将涵盖向美增购之82套海马士多管火箭系统,在顺利签署发价书后,台湾应于3月30日前缴交首期款,若未支应恐影响交货期程。台“国防部”战规司司长黄文启26日表示,首期款交付将在4天后到期。他昨晚联系美国安全合作局(DSCA)局长,对方表示难以给予台湾延后付款的弹性。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26日与财政委员会联席,逐条审查3党版本的军购特别条例,其中中国国民党版条文中规范,获得美方正式发出的军售发价书后,才能提出“+N”的第二阶段特别条例。民进党“立委”呼吁在野党,监督要合理,不能导致重要军事装备的筹获困难。可以分阶段,但不应重新分新的条例。
“国防部战规司司长”黄文启在会中表示,台湾增购的海马士多管火箭系统,(首期款项支付)将在4天后到期,若错过恐延后至年底。他昨天晚上已联系了美国安全合作局局长,对方提到难以给予台湾延后付款的弹性。因此,若条文中是以美方“知会国会”作为界线或许还有弹性。但若是以取得发价书为准,恐造成相关程序无法完备。
“国防部长”顾立雄接续指出,往例是“国防部”提出军购计划后经“行政院”核定,若此时美方已知会国会便列入公开预算,反之则列机密预算并接续由“立法院”审议。因为取得发价书后就立即涉及签署、首期款支付。若特别条例改为取得发价书,等同来不及审查预算。他指出“只要看到发价书就能通过预算,我认为这样反而弱化“立法院”的监督功能,而非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