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仉桂美:绿把两岸交流都当坏事 大开倒车
http://www.CRNTT.com   2026-01-15 00:18:29


前“监委”仉桂美接受中评社访问。(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1月15日电(记者 张嘉文)民进党政府以大陆统战渗透日益严重为由,主张修严《“国安法”》、《反渗透法》等相关法制。前“监察委员”、开南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向中评社表示,民进党已将进行两岸交流的人一概视为在做坏事,但在“宪法”层次又动不了两岸定位,只好透过行政权与下位阶法律限缩人民基本权利,这样的作法形同大开民主倒车。

  仉桂美为政治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任“中选会委员”、“监察委员”,也曾代表新党参选“立法委员”、“国大代表”,现为开南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仉桂美接受中评社访问时指出,从民进党执政以来的作为可以清楚看出,两岸交流的政策方向愈来愈紧缩,但问题在于,台湾处理两岸事务本来就有一套清楚的法制脉络。

  她说,当年动员戡乱终止后,在两岸同属一中的背景下,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这部法律并非一般“立法院”过半数就可立的法律,而是来自“宪法”正式条文的明确授权,法律位阶相当高。

  仉桂美提到,近日民进党有“立委”想要提出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后来又撤案,正显示民进党在两岸问题上已经乱了步骤。她说,民进党对于“宪法”与两岸定位的态度,长期以来都很清楚,就是觉得《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让他们绑手绑脚,原因在于,该条例的母法是“宪法”授权,两岸定位必须先回到“宪法”,再来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其他法律如《“国安法”》,本质上是针对“国家安全”,并不是用来处理两岸关系。

  仉桂美强调,“宪法”增修条文前言中,清楚载明“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并授权以法律来规范两岸关系,民进党动不了这些“宪法”层次,因为席次不足以跨过“修宪”门槛,只好从下位阶法律甚至行政命令想办法“解套”,但这在法制上本来就行不通。

  她指出,法律之间不能彼此扞格,否则整个社会的法秩序就会乱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既然是母法,就不能一边存在,一边又用其他法律或行政命令去推翻它的基本精神。更严重的是,民进党近年大量使用行政命令处理两岸事务,却忽略了涉及人身自由、迁徙自由等基本权利,依法必须由法律来规范,而非行政权事前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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