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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召开记者会,强调这次的宪法诉讼是第一次。(中评社 郑羿菲摄) |
李俊俋说,2016年经过公听会、专家学者充分讨论后,认为“国会”有调查权将会与“监察院”的职权界线划分不清的情况,因此我们就把这部分喊停。
媒体追问,过去无论是“监察院长”陈菊、李俊俋都支持三权分立,今天“监察院”主张五权“宪政制度”,未来还会支持三权分立?李俊俋强调,“监察院”不只说过一次,我们支持三权分立、支持“修宪”,问题是“修宪”权在“立法院”手中,他过去提“修宪”不通过就是因为国民党不认同,而国民党不少“立委”也主张要废考监,但并未提出“修宪”案。
李俊俋认为,要改变的唯一途径是“修宪”,我们欢迎“立法院”“修宪”,开“修宪”委员会,但不能利用修法的方式,就把“监察院”的权力都偷渡到“立法院”。三权分立就他个人而言,确实是比五权分立好,但未“修宪”前,得尊重“宪法”的规定,这才是捍卫“民主宪政”的基本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