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习主席盼望港人“房子住得更宽敞”、瞭解港青“置业面临实际困难”,反映出破解香港住房问题具有政治性、急迫性。他表示,回归以来历任中央领导人多次关心香港住房、土地问题,但像习主席这样如此细致入微地体察民情、见微知着、直戳要害尚属首次,生动体现了习主席人民领袖的爱民情怀和治国理念。这也从另外一方面说明,解决香港住房问题刻不容缓,必须要在短期内看到“治标”的成效、找到“治本”的路径。因此,无论是在政权机关的爱国者,还是在各行各业的爱国者,都要齐心协力、集思广益把住房问题当做改善和发展经济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检验爱国者成色、能力的政治考核。
第二,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全面把握香港住房问题的特殊性,需辩证地认识到“阶层向上流动”才是香港住房问题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他分析:首先,化解香港住房领域的矛盾必须要以现行香港资本主义制度和普通法体系为基础,通过特区政府行使高度自治权予以积极稳妥处理,这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也是“四个必须”的明确要求,不应本末倒置;其次,看待香港住房领域的矛盾必须要坚持辩证法,既要找主要矛盾又要找矛盾的主要方面,“帮托底”和“助上车”两手抓,根本目的是促进社会向上流动、打破贫富阶层固化,实现地产经济健康发展,决不能陷入“福利主义”误区,通过一味扩张公营房屋来表面化理解和解决住房问题,不仅令政府承担巨额建设与维护开支,也变相形成“贫民窟”和“懒人阶层”,反而加剧社会问题、埋下动乱隐患。
第三,尽管多年来香港在破解住房问题上裹足不前,但需认识到香港仍拥有积极稳妥推进住房问题解决的制度优势,应充分发挥。他表示,长期以来香港实行了公私营产权相结合的福利性住房制度,特别是“居者有其屋”计划,实践证明这套制度是灵活有效的,也是可以调动各方面资源积极性的,今后应以此为基础加以改革、完善、创新;香港地产金融服务业高度发达透明,信用机制健全,这为下一步做好土地、住房制度的改革完善奠定了坚实的法律框架和制度保障,有助于让真正有需要、有要求的群体分享住房改革红利;香港拥有广泛而具有活力的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以及慈善基金会,可以在政府部门、私营企业和市民社会之间扮演桥梁角色,在“爱国者治港”背景下更应力促私营企业在解决住房问题上善尽社会责任,特区政府需提供适当的政策鼓励和诱因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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