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大律师吴英鹏(受访者供图) |
中评社香港3月10日电(记者 沈而忱)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大律师吴英鹏对中评社记者表示,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及《香港基本法》行使权力,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有正当性和权威性。他将积极向公众宣传,解释好、解读好“爱国者治港”的法理。
吴英鹏提到,现行的香港选举制度广泛存在漏洞,例如区议员选举和立法会选举都有大量的“非爱国者”参选,甚至成功当选,危害了香港的繁荣稳定,亦损害了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当这些非爱国者进入香港的管治架构,会对特区的宪制秩序及“一国两制”产生巨大的冲击。
“‘爱国者治港’完全符合香港的宪制秩序。香港的政治制度属于中央事权,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香港的选举制度作出适当调整。”吴英鹏说,这完全合宪、合法,不仅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更顺应了香港的现实需要。
吴英鹏认为,过去一年,《香港国安法》成功地止暴治乱,恢复了社会秩序,为中央改革和完善特区的政治制度创造了条件。今次中央进一步完善特区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能够从根本上填补现行选举制度的漏洞,从深层次上净化香港的政治生态,从制度上确保特区的优质管治,从源头上维护《宪法》及《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为解决香港社会的深层次问题提供稳定的环境和牢固的基础,有利于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吴英鹏建议道,全国人大作出决定及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中有关附件后,特区政府要做好本地立法工作,例如与时俱进地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立法会条例》、《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等法例,从法律上订立好“爱国者治港”的规范,全面落实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作为法律界人士,他表示将积极投身公众解释工作,向社会解读好有关“爱国者治港”的法理,做好《宪法》、《基本法》及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宣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