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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世芳。(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1月7日电/台艺人闪兵连环爆,台“内政部长”刘世芳6日表示,希望加重相关刑期,并加严“体位区分标准”,在精神疾病部分,未来体检时拟结合就医纪录,“才知道是假装的、还是装假的”。至于闪兵者若达除役年龄,役政司长沈哲芳表示,未来除了修法补服兵役外,还可能加重刑期三分之二,但目前尚未定案。
台湾“最高检察署”建议修改《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将逃避兵役刑期由现行5年以下,调高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国防部长”顾立雄表示,将与“内政部”及相关部会研议《妨害兵役治罪条例》修法可行性。
刘世芳则说,在加重刑期方面,尊重“法务部”意见,因为加重刑期是定上限,并非每一个人都是判7年,“内政部”与“国防部”对于修法的态度非常一致,并坚持体位区分标准一定要加严。
谈及体位区分标准的修正进度,刘世芳表示,据她瞭解,“国防部”倾向于明年4月定案,如果有精神疾病,可能在体检时与健保的就医纪录结合比对,“才知道是假装的、还是装假的”,要有双重确认的机制。不过,此机制牵涉到“内政部”、“国防部”跟“卫福部”,届时相关步骤还要演练、讨论。
刘世芳强调,不管是服常备兵役或替代役,应要对整体“国防”有帮助,逃避兵役最严重的是涉及《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希望检察官加重其刑责。她也向年轻人再次喊话,“不要闪、不要刻意去闪,台湾的健保制度实施那么久了,如果役男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健保不是垮了吗?这不是很奇怪?所以太会假造也不好。”
此外,闪兵者超过36岁达退役年龄,未来是否考虑修法让其补服兵役?沈哲芳表示,这牵涉到“国防部”兵源应用、体能与部队内管教问题,“国防部”态度也是先听取各界意见,再与“内政部”研拟相关措施。
不过沈哲芳透露,正在考虑若除役后才发现闪兵,除了补服役,也需有另外机制,比如加重刑期三分之二,但仍待讨论,目前尚未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