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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宪法法庭”“释宪”死刑存废 外媒关注
http://www.CRNTT.com   2024-09-20 16:26:52


台湾“宪法法庭”今日做出死刑有条件合宪判决,部分外媒在庭外进行相关报导。(中评社 张颖齐摄)
  中评社台北9月20日电(记者 张颖齐)死刑存废议题在台湾讨论已久,37名死囚认为死刑违反“宪法”平等权、生存权、比例原则,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今天做出2024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刑法以死刑为最重本刑部分,仅适用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且刑事程序符合“宪法”最严密正当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宪。

  现场大批媒体前往采访,包括不少外媒连线采访,显示死刑存废议题受到国际重视。欧洲联盟多次呼吁台湾立即暂停执行死刑,并修法废除死刑。

  “宪法法庭”内因管制媒体记者采访人数,大批海内外媒体在法庭外拿手机聆听、等候4楼“宪法法庭”大法官群宣布结果。媒体在连线现场放置许多手板说明,还有律师在场,加上外媒,法律界及海内外都关注死刑存废“释宪”案。

  “宪法法庭”宣布判决,大法官维持多年来的一贯见解,认为死刑并未“违宪”,因此做出合宪性解释,但须限缩适用范围。

  台湾目前有37名死刑犯尚未执行,声请人律师团主张,“宪法”不该允许政府以应报之名行报复之实,不要将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赔偿,任何人都没有资格结束他人的生命。律师团强调,死刑剥夺生命权、人性尊严,应宣告“违宪”。

  “法务部”表示,死刑不违反生命权保障,也不侵犯人性尊严及构成酷刑。多数国家是透过立法或“修宪”程序废除死刑,台湾的立法、行政机关尚未形成废除死刑共识,民意超过8成反对废除死刑,不应透过“违宪”审查方式废除死刑。

  “宪法法庭”于4月23日辩论终结,依据“宪法”诉讼法规定,裁判应于言词辩论终结后3个月内宣示;必要时得延长2个月。“宪法法庭”于7月12日公告延长宣示判决期间,并于9月16日公告将于今天下午3时于“宪法法庭”(司法大厦4楼)宣示判决。

  “宪法法庭”15名大法官中,蔡烱炖曾审理死囚王鸿伟案、蔡彩贞曾参与死囚王柏英案、尤伯祥曾任死囚邱和顺辩护人,3人均回避,本案审理大法官共12人。只要7名以上大法官同意,就能认定死刑是否“违宪”。

  “司法院”指出,“宪法法庭”席位共64席,开放民众旁听32席。民众要请领旁听证者,可持国民身分证或其他足资办识身分的证件,于下午2时15分起至2时45分到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厦1楼入口处,依排队先后填载旁听证领取表并查验身分证件后核发,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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