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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翁晓玲提案修改《宪法诉讼法》,遭退回程序委员会。(中评社 张嘉文摄) |
中评社台北7月5日电(记者 张嘉文)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翁晓玲提案修改《“宪法诉讼法”》,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定义,为“宪法”所定总额15人,被解读是针对之后的大法官“释宪”出招,民进党则批评是毁宪乱政,意图杯葛大法官人事案。该案列入今天的“立法院”会报告事项,遭民进党团要求退回程序委员会,现场无异议通过,经“立法院长”韩国瑜裁示后,通过民进党团提案,退回程序委员会。
翁晓玲会后表示,民进党团根本不想建立制度,明明在“宪法诉讼法”里面没有把大法官现有总额的人数定义讲清楚,她目的是要确立未来大法官所做成的“宪法”法院判决,至少要有法定人数一半才能通过,这才有正当性,否则一个影响制度、人权的“宪法”,只有3、4个大法官就可以做成决定,这不符合民主原则,也没有代表性。她也强调,之后会视状况在程序委员会提出。
翁晓玲等人提案修法“宪法诉讼法”第4条。现行条文为,“宪法”法庭审理规则,由“司法院”定之。前项规则由全体大法官议决之。根据翁晓玲等提出的草案内容,增列大法官现有总额为“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所定大法官人数。“司法院”设大法官15人,并以其中1人为院长、1人为副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但该提案于今日“立法院”会报告事项中,被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要求退回程序委员会,国民党虽在议场内甲动,但现场并未表示反对意见,无异议通过,经“立法院长”韩国瑜裁示,通过民进党团提案,退回程序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