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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铭谦(左)接受质询。(中评社 张嘉文摄) |
黄国昌提及,这些资料依通保法规定,一是电信业者有,二是检察官侦办犯罪的时候取得,三则是“国安”监察。除了这三种状况以外,他询问郑铭谦,还有其他的方法可合法取得的这类型的资料吗?
郑铭谦未正面回应,仅说他不评论个案。黄国昌则接着说,他没有要讲个案,是在询问抽象的法律问题,但这要不要侦办,就看检察官的良心,是否会启动侦查?郑铭谦则回应说,这要有事实足以认定。
黄国昌强调,整件事太离谱,难道现在是国家监控?是警察国家吗?因此他要公开检举,希望检察官依法调查,并再次询问郑铭谦说“部长不觉得这件事很夸张吗?还是你觉得很正常?”
郑铭谦则表示,若有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的情况,检察官就会依法处理。黄国昌则重申他公开告发,“希望检察官可以听到我今天的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