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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受访。(中评社 张嘉文摄) |
如果“监察院”谈的是调查权的话,黄国昌说,这真是可笑至极。因为“监察院”在行使审计、弹劾、纠举、纠正的调查权,与“立法院”在审议各项议案及监督行政部门所拥有的调查权,在4之585号解释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
黄国昌提到,他要提醒一下“监察院长”陈菊,陈不是说“监察院”早就该被废了吗?也想要提醒一下“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回去翻一翻2012年李当“立委”时,在“立法院”公听会上说的,在废除“监察院”之前,并不妨碍“立法院”去建立行使自己职权所必要的调查权。这历史记录都非常清楚。
黄国昌强调,结果今天“监察院”为了帮执政党护航,可以自失立场到这样的程度,也反应了为什么台湾社会对于“监察院”充满高度不信任。因此民众党团已拟具废除“监察院”的“修宪”案,希望能争取所有跨党派“立委”共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