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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一次的复议权被国民党用掉了。(中评社 张嘉文摄) |
至于由“行政院”提覆议这条路,则因为绿营在“立法院”属于少数,恐将再被否决。在“行政院”收到法案后,认为法案窒碍难行可以提出覆议,“立院”需在15天内做决议,但否决覆议的门槛仅需全体“立委”2分之1即可,“行政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因此这在目前的“立法院”蓝白相加过半的版图下,似乎很难走得通。
第四条路则是透过人民复决,也就是诉诸公投的方式,也是民进党翻盘的手段之一。但根据之前民进党主导修正的《公民投票法》规定,公投日期为8月第4个周六,且自2021年起,每2年举行一次公投,因此推算最快能够行使公投的时间为2025年8月,距离现在还有一年三个月。
最后还有最极端也是目前各方争议讨论的方式,即为赖清德选择不公布法律,但这在过往从未发生过。依“宪法”第72条,“立法院”法案三读通过后,“总统”应收到后10日内公布,但10天后法律会自动生效。加上赖如果选择不颁布法令,也可能会“违宪”疑虑,让整个社会更加动荡,目前外界皆认为此状况实际上不太可能发生。可是如果从赖清德时任台南市长曾拒绝进议会长达232天的纪录来看,在赖身上似乎没有不可能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