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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高虹安前公关主任、绰号“公卫文”王郁文,更爆料检察官说出“因为上面指示要起诉高虹安,起诉你们这些助理”,吴宗宪在脸书发文表示看法。(照:吴宗宪脸书) |
中评社台北1月12日电/台湾民众党新竹市长高虹安担任“立委”期间,被控诈领助理加班费新台币46万多元,台北地院10日传讯她的前公关主任、绰号“公卫文”王郁文,王声请勘验检方侦办期间“消失的16分钟”,更爆料检察官说出“因为上面指示要起诉高虹安,起诉你们这些助理”,引发讨论。曾当过20年检察官的中国国民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吴宗宪昨天在脸书发文,点出庭讯录音中断的问题,北检自己理亏违法,还将错怪到被告身上,这实在不足取,强调必须推动司法改革,还给社会公平正义。
高虹安被控担任“立委”期间诈领助理加班费46万多元,“公卫文”王郁文10日被传讯时,声请勘验检方侦办期间“消失的16分钟”,并爆料检察官在4月12日的侦查庭上说出“对!因为上面指示要起诉高虹安,起诉你们这些助理”。王也在脸书写下司法黑箱过程,感叹“司法黑箱活生生降临在我身上”、“没有能力,不要站在执政党的对立面”。
吴宗宪脸书全文:
从公卫文(王郁文)庭讯时录音中断16分钟问题谈起。
早期检方开庭时是使用录音带全程录音,之后又更新成光碟录影,但录音带跟光碟都有可能遭到人为破坏或是工友在搬运卷宗时毁损,目前开庭录影档案则是上传云端,检察官、书记官已无动手破坏的可能性了。
开庭时,会由书记官操作侦查庭中的电脑,开启录影、录音功能,受讯问人的前方也会出现“录影中”的标示,若庭讯中曾中断录影,纪录中就会出现两个档案,这从书记官电脑系统的“影音档清单”中都可以轻易看出,按刑事诉讼法第100-1条第一项规本文定“讯问被告,应全程连续录音;必要时,并应全程连续录影。”
另按检察机关及司法警察机关录音录影资料保管办法第三条本文规定:“讯问被告或询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全程录音;必要时并应全程连续录影。”。白话文来说,就是开庭时一定要全程录音录影,不能中断,实务上若真有需要中断时,讯问人也该说明清楚并记明笔录。
所以,公卫文当天的录影档案有两个,并不是经过裁切,而是书记官曾经受检察官的指示中断录影。北检自己理亏违法,公诉检察官竟于退庭时称:“侦讯过程影片中断之16分钟是在与被告及辩护律师做法律上定义之沟通,无关案件内容,不明白被告声请勘验法律意义,且被告相关描述有引导舆论塑造检方引导办案氛围之虞”(撷取自新新闻电子报)。竟合理化自己违法作为,还将错怪到被告身上,这实在不足取,更何况是面对如此高争议性的政治案件,承办检察怎能不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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