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0日电/2018年以来,云南省重点围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等方面开展治理,全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5415个,处理974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359人、组织处理7419人、移送司法机关316人。
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印发《关于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中深化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等工作重点,精准发现问题,精准作出处置。坚决惩治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解决群众特殊困难、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的相关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腐败和“四风”问题。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正风反腐,始终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来抓,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西双版纳州采取“随机+专项”督查的方式,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进驻到贫困户家中,仔细查看大数据资料、全面走访了解精准扶贫情况、倾听贫困群众的真情实感,逐一核对,对标对表抓督查。这是云南省坚定决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行的一个缩影。
2018年,全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共发现346起,问责单位、党组织24个,党纪政务处分168人。
加大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绝不让农村低保成为‘唐僧肉’。”去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委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低保领域微腐败问题作为延伸巡察的重点,制定了《脱贫攻坚巡察任务清单》,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突出问题进行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云南省从信访举报中发现群众最关注和最需解决的问题,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了解群众诉求,倒逼基层治理规范化,强化民生领域监督和精准执纪。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云南省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省、州、县统一行动,聚焦农村低保规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