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宇甄指出,若依现行戒严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总统”宣布戒严后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缓冲提交“立法院”追认,换句话说,这一个月会成为“总统”滥权的空窗期,“总统”能从容部署,也能抓捕政敌。依据民进党挺戒严的发文内容,此规定若不修改,将对台湾自由民主带来极大威胁,因此她提出“戒严法第一条条文修正草案”,要求“总统”宣告戒严后,需在24小时内提交“立法院”议决通过,并规定若遇上“立法院”休会,应即刻召开临时会处理。
许宇甄检视《“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后发现,“立法院”并未规范戒严案送交“立法院”后的审议程序以及时间,如此一来又会出现审议空窗期。参考韩国国会2小时集会完成否决尹锡悦戒严做法,及“立法院”处理不信任案的审议程序。她提出“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第五章之一戒严案之处理,要求戒严案提报院会8小时内,召开审查,审查及表决时间需于24小时内完成,未完成视为不通过。
许宇甄强调,台湾民主来之不易,需要人民一同守护,为了避免少数人钻漏洞。现行《戒严法》和《“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需尽速修正,以杜绝台湾出现新党国体制,希望朝野共同支持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