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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豪质疑“释宪”结果实质废死 卓荣泰否认
http://www.CRNTT.com   2024-09-24 18:16:00


卓荣泰(左)与郑铭谦(右)接受质询。(中评社 俞敦平摄)
  中评社台北9月24日电(记者 俞敦平)今日下午“立法院”会,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黄健豪针对死刑判决需经法官一致决定一事,质询“法务部长”郑铭谦及“行政院长”卓荣泰,在质询中,黄健豪强调民意多数反对废除死刑,并对司法解释过度干涉立法权表达疑虑,他认为这次的解释形同实质废死。“法务部”和“行政院”则表示,现阶段仍在研议修法细节,以确保程序正义并避免冤错判决,而卓荣泰则否认这次“释宪”的结果为实质废死,而是一个有条件的合宪。

  黄健豪首先提及,“宪法”法庭的解释认为死刑判决须符合“一致决”原则,并询问此举是否符合正当法律程序,并质疑这次“释宪”结果形同实质废死。对此,卓荣泰则否认,他认为这次可以解释为死刑是有条件的合宪,是在有条件的框架底下,把程序完备。

  黄健豪进一步质疑,若死刑判决必须在三审内所有法官一致决定,将对整个司法程序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在社会舆论反对废除死刑的情况下,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他强调,多数民众反对废除死刑,并认为死刑存废应该是立法权的范畴,不应由司法机关通过“宪法”解释干预立法。

  郑铭谦回应,死刑判决程序目前仍由“司法院”主管,相关修法议题仍在研究中,“法务部”将依法律程序提供意见。他补充说,若一审法官对死刑存有不同意见,案件在二审或三审中仍有进行上诉的空间,但最终的死刑判决仍需合议庭全体法官达成一致。

  黄健豪进一步质疑,如果一审法官反对判处死刑,是否会剥夺后续二审、三审法官的判决权。郑铭谦解释,二审和三审仍然可以改判,但必须在合议庭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判处死刑,这是依据“宪法”法庭第48号解释做出的判决。

  最后,黄健豪强调,死刑议题涉及重大法律和社会讨论,“立法院”必须与民众和各方专家进行深入沟通,确保在修法过程中能够兼顾正当程序和民意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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