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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月19日电/台“监察院”2021年已立案调查新冠肺炎疫苗采购过程是否周全,但尚未公布任何结果,“监院”秘书长朱富美去年曾表示,疫苗采购属特殊重大案件,调查期限延长至1年半,调查报告将在年底出炉,18日正是最后期限,但仍未见调查结果。中国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质疑,“监察院”不敢在这时候公布调查报告,恐是怕伤了将接棒“行政院长”的高端代言人陈建仁,批“监委”自我阉割、只会看颜色办案。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监察院”在前年起立4案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案件,调查政府防疫措施与作为是否有疏漏,其中包含万华阿公店染疫案、放宽台籍航空机组员检疫措施3+11案、疫苗整备及采购案,以及疫情管控是否维护移工人权,目前除了疫苗案,另3案均已结案。
国民党“立委”游毓兰去年质询时指出,“监委”先前立案调查疫苗采购案至今已逾1年,结果仍未出炉。朱富美当时指出,由于疫苗采购属于特殊重大案件,调查期限从1年延长至1年半,调查报告将于年底前出炉。
赖士葆则痛批,“监察院”已成为“行政院”监察局,只敢调查地方政府,像恩恩案只花了6个月就完成调查报告,而疫苗案已拖了1年7个月,“监委”绿化只会看颜色办案。
依照“监察院”办理调查案件注意事项”的规定,疫苗案属于“特殊重大案件”,法定调查期限是1年,但最长可以延长到1年半,因此若以立案时间2021年6月18日,该案最晚的期限就是1月18日。
据瞭解,在去年底的最后一次社福卫环委员会中,查案“监委”林郁容、王丽珍、苏丽琼、萧自佑提出“疫苗采购与整备案”调查报告,但当时送交版本对“卫福部”并无提出纠正,让部分“监委”表达异议,因此查案“监委”选择先行撤案,待“卫福部”补资料后,再修正调查报告后提出。
不具名“监委”表示,18日在社福卫环委员会中,完全没有看到“疫苗采购与整备案”的议程,也未见调查报告,因此委员会尚未就此案做出讨论;但“监委”也指出,第一版的调查报告在上月提出,这次仅是提出修正,并没有超过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