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应优化香港养老福利政策的可携性,进一步推动养老津贴跨境使用,实现香港养老政策“过河”互通。
当前,香港养老福利政策在适应跨境养老上较突出的一大问题是可携性不足。我们都知道,为了保障香港长者的生活品质和基本需求,香港特区政府为老人提供了长者综援、长者津贴、高龄津贴(生果金)等一系公共福利津贴。尽管香港特区政府为了鼓励香港长者赴内地养老,也推出了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等支持性政策。然而,这些福利对于许多移居内地养老的长者却难以享受到,其中最大的绊脚石就是居住时长的限制,按现有规定,申请者在“申请前需连续居港最少一年且该年内不得离港超过90日”。这也令不少移居内地养老的香港长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毕竟每个月几千元的津贴直接事关养老生活品质,但长者若为符合申请资格专程回港却又十分煎熬。近来不断有新闻报导,有长者为符合资格,被迫回港在高温的铁皮屋内坐“津贴监”;亦有丈夫与妻子分开,回港坐“生果金监”;更有85岁、早前丧偶的伯伯,虽盼望得到内地子女照顾,却无奈留港坐“长者津监”,省吃俭用,一个盒饭吃两餐。
应该看到,随着跨境养老的推进发展,香港长者的养老地也就自然地会从香港转移至内地一些城市。我们认为,香港特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针对这一形势的转变进行有关对策研究,尤其是要在增强养老福利政策的可携性上下功夫,建议可以直接免除有关“离港不得超过90日”的规定限制,将养老津贴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内地城市,让退休的港人可以在内地安享同等待遇。这不仅能减轻香港的养老压力,还能提升长者的生活质量。从结果导向来看,政府部门最初制度养老津贴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帮助香港老人提升生活质量,只要能够达到这一目标就能说明政策的效果性,至于香港长者在哪个城市实现又有何关系呢?反之则会带来反效果,这显然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心。从现实情况来看,这样的政策优化调整也完全具有可操作性,香港社署也曾多次有过单次特殊安排,令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的申请者毋须先回港居住一年下亦能受惠于此计划,其便利性也大获香港长者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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