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月17日表态指出,两岸渔民自古以来在厦金海域传统渔场作业,根本不存在所谓“禁止、限制水域”一说。对此,傅崐成表示,两岸之间确实不存在任何一个书面或者口头的正式协议来让台湾建立自己划定所谓的限制区域与禁止区域,这只是1993年新加坡辜汪会谈后,两岸依靠所谓的“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原则,逐步形成的一个默契。在这个默契下,台湾方面的国防部于1998年片面颁布了两项行政命令,在台澎金马地区划定了所谓限制区域、禁止区域;而大陆方面的交通部也在同年发布了另一个行政命令,要求大陆船舶不要进入台湾有驻军岛屿的10海里之内。这里规定的10海里台湾水域,就是和一般国际法上的12海里领海管辖水域非常接近,但是坚决否定台独,不能被误认为另一个国家管辖水域的非领海水域。
傅崐成指出,事实上,台湾划定的限制区、禁止区包含了一种对大陆歧视性的立场,也就是说对于其他外国船舶、飞机进入限制区、禁止区,台湾的立场就是驱离、再驱离;但对于大陆船舶和飞机进入限制区、禁止区时,如果驱离不成,就会从驱离变成武力使用,在"必要时"可以击毁或击沉。这样的强硬立场凸显出台湾对于所谓海域的限制区、禁止区防卫安排,基本上是具有一种歧视性的安排,绝非任何对等安排,对大陆而言是相当不公平的。相反,在大陆方面交通部所公布的行政命令中,大陆要求大陆自身的船舶不要进入台湾有驻军岛屿的十海里以内,万一不小心进入了,受到台湾方面的警告,就应该立即退出,如果受到攻击就应"立刻上报",完全未提武力对抗或反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大陆对于台湾片面设定的限制区、禁止区的管制措施一直是非常善意的、容忍的。这对台湾是一种充分友爱的对待,值得台湾珍惜。可惜的是,这些年来,台湾的民进党妄自托大,对“九二共识”"一中各表"采取了冷嘲热讽的否认态度。不要说大陆同胞看不过去,连台湾内部多数人民也难以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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