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关键角色是舆论媒体。新闻媒体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之外的第四权力,具有监督政府的功能以及社会舆论引导的作用。林艳表示,一直以来,香港社会视新闻自由为一大宝贵资产,然而香港反中乱港势力长期以新闻自由为名行政治操弄之实,通过制造不良舆论搞乱香港,媒体之乱因此也成为社会之乱的重要表现。尤其是修例风波以来,不仅出现了13岁儿童参与采访等新闻从业者乱象,《苹果日报》更是公然为“港独”组织摇旗吶喊,呼吁市民参与示威以及宣传仇恨执法的警务人员,鼓吹“揽炒”等暴力抗争行为。直至在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下,香港传媒领域依法进行了一系列拨乱反正,这一切乱象才得以终止。
大破之后当有大立,在“爱国者治港”新时代,爱国爱港媒体应该如何发挥舆论作用?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思考的问题。林艳认为,总体上既要积极塑造有利于“爱国者治港”的舆论话语权,发挥好对香港社会的正向引导作用。同时,也要构建一个“爱国者治港”的舆论监督体系,而后者的重要性往往容易被忽视,因此需要特别强调。首先,这是因为特区政府管治团队虽然爱国,但并不代表公务员队伍全都爱国,这一点从修例期间一些公务员的表现中足以看出。尽管,当前香港公务员也都进行了效忠宣誓,但不排除有漏网之鱼,对于他们的不当行为当然要加强舆论监督;退一步说,有些人即便立场是好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决策未必都准确无误。对于他们提出合理的批评或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有助于相关决策的及时调整校正,进一步提升其科学性;
再退一步来说,即便是有好的政策,也可能因为在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等问题而导致效果不佳、民众无感,对于这种情况,媒体也有责任把真实的民情民意反应出来,以利于治港者更接地气。从上述这三点来看,如果爱国爱港媒体只是一味吹捧,放弃了监督功能,不尽到监督责任,实际上是不利于爱国者治好港的,甚至是危害“爱国者治港”的。因此,我认为,爱国媒体和反中乱港媒体的最大区别并不在于监不监督政府,而是为了什么目的而监督政府。反中乱港媒体是为反而反,目的是掣肘特区政府的施政;而爱国爱港媒体和爱国治港者的目的则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香港能够更好,“一国两制”事业能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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