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完善选举制度合宪合法,且合情合理。”胡经昌说,但是部分香港市民对此或有疑虑,这就需要特区政府大力推进公众解释以及宣传工作。他建议,解释工作不应设计得太复杂,越简单明瞭,越能让普罗大众理解,越能避免别有用心之人造谣抹黑。在此过程中,港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爱国爱港的团体也应一起行动,争取让今次完善选举制度取得更多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表示,完善选举制度的总体思路以对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授权为核心。胡经昌解释道,选委会目前的职能,只是“选举”。完善选举制度后,选委会将有“提名”的新职能,确保进入立法会的都是爱国者。因此,首先要保证选委会的成员也是爱国者,否则无法保证选委会忠实地履行职责,无法选出爱国的特首和爱国的立法会议员。
曾担任香港临时立法会议员及第二届立法会员的胡经昌,谈起香港立法会乱象感触颇深。他表示,立法会负责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因此对香港社会的运作、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立法会虽然有权力监察政府运作,但监察不等于阻止,不等于死守政治立场肆意“拉布”和否决。反中乱港的议员不应该在议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