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认为,中央从国家层面推动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也是为了推动香港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这也映衬了过去几十年的香港选举制度并没有符合香港实际情况,而是模仿了大量外国的选举制度,因此为香港带来了种种问题。此次改革和过往会形成一个新的对比,不再像以前那样小修小补,而是直接形成一套新的民主选举制度,包括方式、过程和结果。
至于此次改革将调整和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并且赋予选委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张建认为,改革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必须要有重要的抓手,需要抓住核心关键。选举委员会本身就是香港选举制度中的重要中枢,将选委会作为改革香港选举制度的核心,实际上就是抓住了重点,抓住了关键。因此需要对其进行重建或赋予其心的职能,确保真正的爱国者进入到政权架构。
至于反对派有一些声音担心未来的政治空间会受到压缩,张建引用韩正副总理会见港区全国政协委员的话说,这并不是刻意去排除谁、压制谁,但不可能让支持港独、宣扬港独、危害国家安全的反中乱港分子通过选举来危害自己的安全。他认为,只要符合要求和规定,也就是不反中乱港、不危害国家根本利益,忠诚反对派还是有空间的。对于传统泛民主派来说,也要因应选举制度的改革,因应香港政治环境、政治生态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参选原则和方式,真正扮演建设性的泛民主派。
《决定(草案)》中也提到要建立一个全流程的资格审查机制,对此,张建认为设立这样一个资格审查机制的关键还是确保了参与香港政权架构的各级选举或平台,包括选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立法会、区议会等都要爱国者。
中央提出此次选举制度的完善将采取“决定+修法”的方式,分步予以推进和完成,并且通过修改基本法附件的形式来进行完善选举制度改革。对此,张建表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内容主要是关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的方式,这也是整个香港选举制度最核心的组成部分。通过只修改基本法附件的方式改革和完善出现问题的选举制度,是为了更加保证香港政治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这也体现了中央的决定权、主导权。此次改革整个过程分为决定加修法两步,而修法本身也分为两步走,首先由人大授权人大常委会去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然后再由香港特区层面修改本地关于选举制度的法律规定和机制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