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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流昌(中评社 海涵摄) |
中评社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 海涵)前香港中联办台湾事务部部长杨流昌15日在京参加北京涉台研究联席会议第十三次研讨会。在发言中,他从历史、法理和现实三个维度对台湾问题的本质加以厘清,并阐释了当前纪念台湾光复的时代意义。
杨流昌指出,80年前的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公会堂正式受降并接收台湾,结束了日本殖民统治,台湾回到祖国怀抱。这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胜利成果,也是近代以来中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历史丰碑。
“然而,80年后的今天,美国当局及其在台机构竟公然歪曲《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炒作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谬论,企图为‘台独’分裂势力撑腰打气。”杨流畅认为,这种罔顾历史、践踏法理的行径,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历史挑衅,更是对二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破坏。
台湾光复的历史与法理铁证不容篡改
杨流昌表示,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元3世纪三国时期,东吴孙权派船队抵达台湾;宋元时期,中央政府设立澎湖巡检司,正式行使行政管辖权;明清两代,台湾纳入府县体系,成为中国东南海疆重镇。1895年,日本通过甲午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强行窃取台湾。此后50年间,台湾同胞从未屈服于殖民统治,先后发动雾社起义、罗福星抗日斗争等上百次反抗运动,用鲜血证明台湾人民始终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
杨流昌说,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进一步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岛、北海道、九州岛、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同年日本签署《终战诏书》,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从法律层面看,《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作为二战期间同盟国达成的国际协议,具有无可辩驳的法律效力,早已为国际社会普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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