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样的认识框架,“防病治病”“健康中国”战略贯彻落实中要建设的卫生防疫医疗服务体系,实际上必然是个“双轨制的框架体系”。我不认为在中国可以简单地如有的学者说的“取消一切双轨制”。多年探索下来,中国的住房必然是保障轨和市场轨并行,而且在可遇见的历史时期之内,无法改变这个格局。中国的金融业,也必然是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并行,不可能在这里面只取一个轨道就解决了金融改革问题。医疗卫生领域里的双轨制框架,我们也需要有明确的判断和中肯的认识。
在政策色彩十分鲜明的保障轨上,其运行主要应依靠以绩效考核配上奖励和问责,不能把市场机制过度渗透进去。包括托底的医疗保障也绝对不能是盈利导向的。不能简单以微观层面成本效益分析去考虑基层的、特别是那些边远地方、欠发达地方的卫生防疫功能的发挥。这个事情怎么能做得更漂亮一些?那就要有绩效考核,要有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要有奖励和问责制。在尽可能提高绩效过程中,怎样以指标考核和奖罚来形成激励和约束,我们还要进一步探讨。
另外,必须正视竞争性医疗服务,以及药品、医疗用具供给的部分,作为双轨制的另一轨,这一轨道上无可回避地要把竞争加入到相关主体行为里去,来提高效益。在对市场竞争机制不能回避的医疗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领域里,如何和市场对接、兼容,如何形成合理的制度安排,这个世界性的难题还要继续破解。
这样的认识框架之下,把两个轨道放在一起,可总结出四个要领:
第一,是托底而动态加码的公益化,以可持续的政策支持追求必要的普惠化。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公益特征,要从托底做起,从托底的卫生防疫,健康科普,一直做到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我强调“基本”二字不可缺少,它是托底的过程。涉及现在仍在努力打通的城乡大病统筹,新冠疫情下的免费治疗以及这方面应对的一系列机制,怎么样动态优化——比如大病统筹的合理界限:不可能病患者完全不出费用,但大病统筹的意思是,尽可能使所有的大病患者,哪怕成规模的医疗费用投入进去,都能够得到救治。合理的界限是动态优化的过程。以后还要发展出程序上适应托底管理的必要转诊程序。我们要争取最大程度地便利患者,也要随着供给能力的提高,对托底待遇逐渐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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