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称,第一个“限定”针对解禁出口的对象,即此次解禁的仅为下一代战机,但留下了未来将其他联合研发装备追加为出口对象的可能。
第二个“限定”是,为了防止出口装备加剧冲突,做出了不向“正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出口的限制。但即便出口之时对象国没有发生战争,但如果不久后爆发了战争,那就可能出现“正在进行战争的国家”使用了从日本进口的战斗机这种情况。
至于将出口目的地限定在缔结有《防卫装备品和技术转移协定》的国家这第三个“限定”,不过是沿袭了已有的原则。日本目前与美英和一些东南亚国家在内的15国缔结有此类协定。该协定原则上是武器出口的前提,而不是“叫停”机制。
目前日本武器出口审批程序最大的问题是,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国会全程没有参与,仅仅由政府和执政党的密室政治就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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