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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3日,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黑龙江庆安分会场举行的开镰仪式上,当地农民参加开镰大赛。(新华社) |
中评社香港3月11日电/北京正起草一部为其雄心勃勃的乡村振兴行动夯实基础的法律,乡村振兴也是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到的使中国到2050年成为现代化强国的计划的一部分,这标志着中国政府的工作重心正发生一种变化:从已助推中国经济迅猛增长几十年的城市开发转向重视农村地区发展。最终目标是到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将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香港《南华早报》3月10日载文《中国正计划制定使乡村振兴成为其现代化攻势优先要务的法律》,文章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周六(9日)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讲到优先的地方,包括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等。“这个优先怎么体现?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怎么体现,这个法律要加以规范。”陈锡文说:“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重塑工农城乡关系,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到底怎么体现,具体的要求在法律上怎么体现,通过立法要把这些东西明确下来。”
陈还表示,这部法律叫促进法,当然重心就在于促进。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乡村在很多地方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损害的。比如耕地不断流失和减少,生态环境不断受到破坏等等这些问题。“所以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有促进的政策、促进的法律、促进的制度,同时也要有相应的约束。”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赵锡军表示,将乡村振兴行动置于法律保护之下,将有助于确保在未来多年内继续实施该战略。中国“几十年来资源配置一直偏向城市化,(因此)试图在短期内解决所有问题幷不现实”,他说。“这需要长久之计,而一部法律是让一种稳定、系统化的安排布置到位,确保有关政策和行动一以贯之的最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