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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起柯文哲、律师陆正义、郑深元。(中评社 资料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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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地检署。(中评社 张颖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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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地方法院。(中评社 张颖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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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台北3月27日电(记者 张颖齐)台湾民众党籍前台北市长柯文哲京华城案26日一审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处17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年。台北地检署昨晚表示,就本案判决有违误及不当之处,检察官将于收受判决书后,尽速研议上诉理由,依法于期限内提起上诉。
北检指出,检察官侦办本案绝无预设立场,侦办团队均依法定程序搜集证据,严守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并秉持“依据证据、查明事实、勿枉勿纵”之客观中立态度,详查事实妥慎适用法律。
北检也呼吁,外界应正视法院已认定的犯罪事实,尊重司法判决,共同维护司法公信力;对于将案件泛政治化、以情绪性言论模糊焦点的说法,则不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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