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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3月27日电/台湾民众党创党主席柯文哲涉犯京华城等案,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认定柯为冀求财团雄厚实力的支持,收了新台币210万元的“政治献金”,并违背法令使京华城公司在没有法令依据下取得20%容积奖励,图利威京集团获取121亿元不法利益,210万元是收贿“前金”。台媒分析指出,“贿款”金额与逾百亿元的对价关系简直不成比例,柯文哲何以会为了这区区210万元,就甘冒图利财团逾百亿元涉贪的巨大风险,北院判决逻辑不合常理,恐难让社会信服柯文哲确实有收钱,涉犯贪污罪。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一审宣判,柯文哲4罪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6年。其中京华城土地违法容积奖励案涉犯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嫌13年,褫夺公权6年。主要依据是北院认定,柯文哲于2020年3月24日至26日收受沈庆京以威京集团内之7人以捐赠政治献金名义交付之贿赂新台币210万元,犯贪污治罪条例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处有期徒刑13年。
根据《中时新闻网》分析报导,北院合议庭指出,2020年京华城等公司与北市府因为楼地板面积争议行政诉讼程序进行中,柯知悉京华城土地不符合都更条件,也知悉沈庆京所提永久享有12万余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的诉求无法再次适用,但柯仍在2020年2月20日与沈庆京就京华城容积一案会面洽谈,达成期约贿赂的“默示合意”。
合议庭表示,后来北市都发局都市规划科在2020年2月21日接获京华城公司就回复楼地板面积12万余平方公尺提出和解,且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在与柯文哲便当会中提出“京华城容积争议案”建议事项,及京华城公司的陈情函,显然京华城公司与北市府就京华城楼地板面积一案已有频繁的接触。
合议庭认定,沈庆京透过威京集团7名员工,先从集团领取现金,再以各别捐献政治献金30万元方式,在2020年3月24日至26日,共给付210万元到柯文哲所掌控的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柯也决行让京华城公司送入公告公开展览程序,最后获得20%的容积奖励。
合议庭认为,沈庆京与柯文哲会面后面露满意微笑离去,其外在反应已可反映会谈结果对其具有正面意义,且市府立即启动将京华城相关陈情案送交都市计划委员会研议的程序,并逐步朝有利沈庆京方向推动,显示会谈结果已转化为具体行政作为,柯、沈与达成期约贿赂的犯意联络,因此将柯文哲依收贿等罪重判。
但法界人士质疑,贪污罪是否具对价关系,应就公务员职务行为的内容、交付者与收受者关系、双方授受金钱、财物或利益的种类、价额、交付时间等情形综合考量。如果210万元是捐给民众党的钱,北院无法认定“小沈1500”的1500万元是贿款,柯也没有将210万元私用,又如何认定这是前金?且后谢在哪?与京华城逾百亿元容积率利益有符合比例原则?这些判决理由没有交代清楚,未来都是上诉审的法律攻防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