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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李育升。(中评社 张颖齐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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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检求刑11名京华城案被告一览表。(中评社 张颖齐摄) |
中评社台北3月26日电(记者 张颖齐)针对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及政治献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下午2点半将进行一审宣判,审判长江俊彦罕见要求包括柯在内4名被告必须亲自到庭听判。非承办此案的律师李育升分析,此举背后可能有两大用意,其一是要求被告在法庭上展现对审判权威的尊重,其二则不排除为后续强制处分预作准备。
富达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李育升26日在北院受访指出,一般实务上,被告是否到庭听判,多可由律师代为出席,法官较少强制要求本人到场,但本案审判长明确谕知必须亲自到庭,显示法院对本案审理态度相当严肃。
他认为,第一种可能是过去庭讯过程中,柯文哲对法官与检察官态度较为强硬,法官藉此要求被告在宣判场合“回到法庭秩序”,强调审判权威不可挑战。
李育升进一步分析,第二种可能与判决结果及后续处分有关。过往实务上,若被告可能面临重刑判决,法院为防止逃亡风险,常会在宣判同时裁定羁押,或提高交保金,因此要求被告到庭,等于是为可能的强制处分预作准备。
柯文哲因涉京华城容积率案及政治献金等4案,遭检方依违背职务收贿、图利、背信及公益侵占等罪起诉,具体求刑28年6月,全案历经9个多月审理,于去年底辩论终结,今日下午2时30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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