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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秀索资 台官方称不合规未以公文回
http://www.CRNTT.com   2026-03-16 16:58:49
台“内政部长”刘世芳。(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3月16日电/“行政院长”卓荣泰日前下令各部会,在台湾民众党陆配“立委”李贞秀的“立委”资格确认之前,任何资料一律不予提供。不过,李贞秀办公室先前有向“内政部”索取社宅相关资料,台“内政部”则有寄电子邮件回应。对此,台“内政部”16日说明,今年2月12日,李贞秀的助理多次致电“内政部”、统计处及“国土署”基层同仁询问空余屋相关统计资讯,故“内政部”以电子邮件告知该民众,所询资料本已公开于“内政部”网站。

  “内政部长”刘世芳今天表示,“内政部”所属包括“警政署”、“国土署”、“消防署”都有机密的文件与预算,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时提供的任何资讯、资料、设备等公文书都需要“立委”保密,因此基于对“国家”忠诚,且公务员要依法行政的立场,对于“李贞秀女士”索资、质询碍难照办。

  媒体报导,在“行政院长”卓荣泰2月26日下令各部会不提供资料前,李贞秀就有向“内政部”索取社宅相关资料,不过,部会以email形式回覆,而非正式公文回函。

  “内政部”下午透过文字回应,此案是今年2月12日,李贞秀女士的助理多次致电“内政部”、统计处及“国土署”基层人员,询问空余屋相关统计资讯,因此“内政部”以电子邮件告知“该民众”所询资料本来就已在“内政部”网站公开。自2月26日后,已请各单位在李贞秀合法资格尚未确认前,一律不提供任何资料。

  “内政部”表示,对于民众询问资料,“内政部”都依政府资讯公开法与档案法相关规定办理,但该案不符申请规定,因此未正式回覆。

  针对李贞秀是否签署切结书,刘世芳表示,“内政部”已发函请“立法院”秘书长周万来,提供“李贞秀女士”是否有勾选“本人于就任第11届‘立法委员’时未取得‘外国国籍’”的资料,如果有书面资料,就表示可能是伪造文书,如果使公务员伪造文书,在台湾要依刑法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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