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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荣泰不副署3法案 在野批“毁宪”乱政
http://www.CRNTT.com   2026-03-05 10:37:44


卓荣泰。(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3月5日电/蓝白先前联手通过《党产条例》、《卫星广播电视法》与《“立法院”组织法》修正案。台“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4日表示,3项修法内容皆严重悖离“宪法”原则,“行政院长”卓荣泰决定不予副署。这是继《财划法》与《眷改条例》后,卓再次宣布不副署法案,在野痛批行政权独大,对“宪政”秩序造成长远且严重的伤害。

  “立法院”会1月30日三读修正《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将“救国团”排除于党产条例适用范围。同时修正《“立法院”组织法》,明定“立法院”应每年以公务预算编列“立法委员”补助费用。另修《卫星广播电视法》,规定新闻台换照申请以准予换照为原则,废照或不予换照的行政诉讼终结前,原频道可继续营运。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李慧芝昨指出,《党产条例》修法推翻大法官已做成的合宪解释、试图为特定个案解套;《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法无视频位资源的稀缺性,对于新闻频道创造不合理差别待遇,侵害系统经营者、其他频道业者营业自由及一般民众通讯传播自由,更违反“宪法”权力分立、信赖保护、诚实信用及平等原则。

  至于《“立法院”组织法》修法,则可能让现行《刑法》制裁体系出现漏洞,未来诈领助理费更难受到贪污罪制裁,且本次修法过程违反公开透明与讨论原则,不符“宪法”民主原则;此外,此案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却未依法具体指明弥补资金来源,也违反“宪法”原则。

  李慧芝强调,“行政院”尊重“立法院”职权,但当修法已严重悖离“宪政”秩序与民主原则时,“行政院”作为“宪政”机关,本于“宪法”有责任把关,这次不副署,正是为了守护“宪政”制度;守住法治,也守住人民的权利。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林沛祥表示,今天可以因为“不同意”而不副署,明天是否也能因为“不喜欢”而不执行?先例一开,对“宪政”秩序将造成长远且严重的伤害,呼吁“行政院”悬崖勒马。

  台湾民众党团总召陈清龙则说,“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律,赖清德、卓荣泰不高兴就可以不公布、不副署,如此独大的行政权,不仅架空立法权,更取代司法权。台湾引以为傲的民主法治,正一点一滴被“毁宪”乱政的独裁者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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