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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芳要“宪法”裁决 李贞秀问个人意见?
http://www.CRNTT.com   2026-02-06 14:34:04


现年53岁的民众党“立委”李贞秀。(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2月6日电/台湾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李贞秀的国籍争议,台“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不排除到“宪法”法庭处理。对此,李贞秀今天发出新闻稿回击,真的要请“宪法”法庭裁决?还是刘世芳个人意见,还是代表“行政院长”卓荣泰,拉“政院”背书?

  针对李贞秀国籍争议,刘世芳表示,“内政部”是《国籍法》的主管机关,就要善尽提醒责任。依据《国籍法》第20条,李贞秀要正式就职前,就必须要申请放弃退籍,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无庸置疑。理论上,李要把退籍的正式官方文件,送给拟任机关也就是“立法院”,“内政部”已经把相关条文送给“立法院”秘书长参考。

  刘世芳指出,解除职务的机关在“立法委员”是“立法院”,“内政部”的职权“没有办法及于“立法委员”。她强调,会一再善意提醒,但到目前为止,对于李贞秀到底有没有提出这样的申请,仍然无从得知,因为李贞秀给正本机关是在“立法院”,未来如果有这样的状况的话,可能会需要到“宪法”法庭。

  对此,李贞秀今天做出两点回应,第一,“我想请问刘世芳部长,“内政部”今天出来讲这些话,到底是部长个人的意见,还是代表卓荣泰院长?这件事既然牵涉到“宪政”与法规的重大解释,“行政院”是不是真的要针对这个议题,去请“宪法”法庭裁决?还是这只是刘部长的个人意见,却拉“行政院”出来背书?”

  第二,李贞秀表示,期待大法官们能拿出智慧,看清楚现在的法规跟真实的现况到底差得有多远,正视旧有法律条文之间互相矛盾的问题。她也期许大法官有智慧的去衡量这个制度与现实之间许多不公平的地方,从保障人权的角度以及维护“宪政”体制下做出公正的裁决,这不是个案,是制度问题。

  李贞秀强调,应该藉这个机会把争议彻底厘清,解决长久以来的法律漏洞,让这场风波落幕,也让社会大众的注意力,能重新回到真正重要的民生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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