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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委林宜瑾提案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林宜瑾脸书) |
中评社台中1月7日电(记者 方敬为)赖系绿委林宜瑾提案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改为“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条例”,引发争议后悄悄撤案。观察相关举动显然是民进党巩固基本教义派的一贯策略,但绿营提案又自行撤回已非首例,除了沦为笑柄外,也让独派难以谅解,弄巧成拙。
林宜瑾3日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法提案,拟将法律名称更改为“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条例”,并删除“国家统一前”等字眼,已有20多名绿委连署。中国国民党与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都未表示意见,但提案未满2天,就传出自行撤案。
林宜瑾随后宣称,“没有成案何来撤案”,强调修法进度仍在研拟阶段,尚未送交程序委员会。并解释,由于条文范围广泛,涉及多项条款连动,若要修就需整体检视,因此需要时间整合。
由于民进党“立委”操作“法理台独”的相关提案自行撤回已非首例,这次林宜瑾宣称提案“还需时间整合”,蓝白在野阵营都表示“拭目以待”,绿营的解释也在网路上沦为笑柄,网民纷纷嘲讽“临阵退缩”。
观察绿营相关操作,无非是巩固基本教义派的一贯策略,经常是在政局相对不利,大环境相对不佳的情况,透过推进“法理台独”的动作,强化基本盘,这对双少数(得票率40%、立法部门席次劣势)窘境的赖清德尤其重要,面对2026年政府总预算案、新台币1.25兆元军事特别预算卡关,内部施政受阻加上外部美国压力交迫,更需要转移注意,凝聚同温层。
然而,细数过去民进党推进“法理台独”“打假球”的案例,2020年5月,民进党“立委”蔡易余提案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与《宪法增修条文前言》,主张将条文中“国家统一前”的字眼删除,改为“因应国家发展”。该案原本已一读通过,但在进入二读前夕,蔡主动撤回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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