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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长高虹安18日复职第一天出席首个行程前受访。(中评社 卢诚辉摄) |
中评社新竹12月18日电(记者 卢诚辉)新竹市长高虹安因“立法委员”任内涉嫌诈领助理费案,自2024年7月26日一审被依贪污罪判刑7年4个月,到16日二审大逆转改判贪污罪无罪,共历经510天的停职后,18日终于复职到新竹市政府上班。上班首日被媒体问及有什么话想对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说?高虹安说,希望柯主席也要加油。
高虹安上班首日也出席第一个行程新竹市消防形象月历发表记者会,她在会前受访被问,对自己在历经二审官司后,有什么话想对柯文哲说?高虹安表示,她在经历过这样一个司法过程后,其实也更瞭解柯文哲和他的家人们,在这个司法过程当中所受的煎熬。
高虹安说,在这个比较辛苦且漫长的司法过程中,她希望柯文哲也要加油,尽量让身心部分保持健康状态,对自己和家人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媒体询问,会不会担心“高检署”上诉成功后要发回高院更审?
高虹安指出,这是检察官的职权,如果他们要去进行上诉的动作,她都尊重。但是她当然也希望,既然二审有这样的判决结果,各界其实也都应该给予尊重。至于后续的部分,如果上诉到三审,她当然还是会继续在司法的战场上继续努力,也希望能利用在这一年的时间,尽快把握时间做该做的事情。
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内,涉嫌浮报助理酬金、加班费诈领公款,一审认定高触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及《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文书2罪,从重依职务诈欺贪污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案经高上诉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改判高贪污罪无罪,仅依《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文书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高虹安在二审大逆转改判贪污罪无罪后,16日下午就已依法向“内政部”申请复职。新竹市政府17日收到“内政部”函文传真,依据地方制度法第78条第2项之规定,准予市长高虹安复职。高虹安18日在暌违510天后,终于再次踏入新竹市政府,包括新竹市政府各局处首长与逾3百名小草都到场迎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