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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委邱议莹。(中评社 资料照) |
北院法官审理后认为,邱、罗均为“立委”,遇有争端,本因秉持理性问政、维护议会秩序,审酌邱议莹,2009年曾不满时任“立委”李庆华发 言,对李掌掴,经法院判处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确定,仍未能习得教训及警惕,竟因“立法院”在审议《再生医疗法》法案时,受政党杯葛 而延误,场面混乱,且认为是受罗直播嘲讽下,未能克制、控管自己情绪,持纸扇打罗左脸颊,时间虽短暂,但因是在“立院”议场内,加 上当时正在直播,旁观者及可阅览者不少,行为确属不该。
但法官考量邱已赔偿罗,且在脸书公开坦认错误,审酌邱是思及罹 癌患者面对病痛及治疗的煎熬、提升医疗产业创新,及担心自己多年 努力奔走的《再生医疗法》草案无法顺利通过的犯罪动机,今年10月判处邱拘役10日,可易科罚金。
当时邱议莹受访时回应,“完全接受判决结果”,当时处理再生医疗法过程中“经历非常多挫折”,在最后关头遭遇阻挠才会失控,“我必须承认自己当时犯下的错误”,感谢法官体察当时情境予以从轻量刑,也感谢法官看到“立委”们在推动再生医疗法上的努力,未来会更加谨慎自己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