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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明鑫。(中评社 张颖齐摄) |
中评社台北10月29日电(记者 张颖齐)台湾近期海底电缆有发生障碍事故,外界质疑有大陆蓄意破坏等疑虑。台“经济部长”龚明鑫29日报告表示,为维护供电、供气及供水稳定,将研拟修法,明定海底电力电缆、天然气及自来水输送管线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建立罚则及刑事责任,以确保“国家安全”与民生服务不中断。
“数位发展部”9月指出,目前台湾10条国内海缆均正常运作;14条国际海缆中则有3条发生障碍事故等待修复,断裂原因是自然灾害或人为导致仍待查。此3条待修复海缆为北亚海缆系统(RNAL/FNAL)、市通市海缆系统(C2C)及东亚交汇1号海缆系统(EAC1),目前皆透过替代备援路由提供服务,原有通讯服务不受影响。
龚明鑫29日赴“立法院”经济委员会,针对“电业法、天然气事业法及自来水法之研修”进行报告说明,他表示,国际间近期屡见海底通讯或能源设施遭破坏的案例,台湾周边海域也曾因抽砂船作业、渔船拖网、货轮锚炼等造成电缆裸露或断讯,影响离岛通讯与电力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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