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绿委林宜瑾涉诈助理费遭起诉 缴回犯罪所得
http://www.CRNTT.com   2025-10-09 17:26:38


绿委林宜瑾。(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南10月9日电/台南地检署侦办民进党籍“立委”林宜瑾涉嫌从台南市议员到“立委”任内以人头诈领助理费逾新台币1412万元案,台南地检署今天侦结起诉林宜瑾等3人,另13人缓起诉。因林宜瑾自动缴交全部犯罪所得财物,检方请法院减轻其刑。

  现年56岁的林宜瑾是台南市第4选区(永康、新市、新化)“立委”,曾连任6届台南县、市议员,2020年“立委”选举胜过主要对手国民党籍台南市议员林燕祝,去年又击败以无党籍身分参选的前“立委”李全教,取得2连霸。

  台南检调去年8月21日搜索林宜瑾台北“国会”办公室及台南服务处,带回多人连夜侦讯,隔天林宜瑾以100万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检方带回被告、证人身分多是助理及服务处人员。

  南检今天指出,林宜瑾从2009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1日历任原台南县议会第16届议员、台南市议会第1届至第3届议员及“立法院”第10届、第11届“立法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原台南县议会、台南市议会及“立法院”公费助理相关费用共1412万7388元。

  南检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及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起诉林宜瑾、黄姓服务处主任;另依伪证罪嫌起诉黄姓助理。林宜瑾则自动缴交全部犯罪所得财物,南检请台南地方法院减轻其刑,量处适当之刑。

  南检统计,林宜瑾在原台南县议员期间诈领72万7368元,在台南市议会期间诈领805万3052元,在“立委”期间诈领534万6968元;林宜瑾先后缴回500万元及912万7388元。

  南检调查,林宜瑾以人头诈领助理费方式有3种,分别是以非公费助理却虚报为公费助理及申报薪资、低薪高报、挂名助理,诈领款项作为服务处及个人支出之用。

  南检表示,林宜瑾诈领助理费案犯罪时间较长,金额较高,涉案人数众多,包括起诉林宜瑾等3人、13人缓起诉、4人不起诉及6名证人,开庭46次,且进行侦查作为、讯问厘清与资料比对,较为耗时。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