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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网红“馆长”陈之汉。(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0月7日电/知名网红“馆长”陈之汉5日在直播时脱口说,“把赖清德狗头斩下来”,并喊话中国“兄弟我等你,真的我日也思夜也思啊!”,引发争议。对此,“总统府”发言人郭雅慧6日表示,台湾虽是言论自由的民主社会,民众有充分表达意见的自由,但“国家安全”与“元首”维安不容任何挑战,相关涉及恐吓的言行将依法处理。
陈之汉5日在直播中以激烈言辞谈论时事,此举引发府方、刑事局急做应对处置。对此,馆长6日晚间直播透露,律师确定,自己将要被《“国安法”》、《恐吓罪》侦办,目前已在排定约谈时间,他已经广发媒体,到时候去刑事局做笔录且如果被羁押,“到时候希望大家帮帮我的家庭,确定要办我了”。
郭雅慧表示,此案已交由警政单位依法处置,台湾虽是言论自由的民主社会,民众有充分表达意见的自由,惟“国家安全”与“元首”维安不容任何挑战;相关涉及恐吓的言行将依法处理,以维护“国安”与法治秩序,也呼吁社群发言勿逾越红线触法。
综合台媒报导,面对即将要为自己的网路言论负责,馆长6日晚间再开直播提到,律师确定他将要被《“国安法”》、《恐吓罪》侦办,目前已在排定约谈时间,不过他也已经广发媒体,到时候他去刑事局做笔录且如果被羁押,希望粉丝们帮帮他的家庭。
馆长说,结果他已经被约谈,检警确定要侦办他了,他反而认为自己直播片段被去头去尾,现在却要遭《“国安法”》侦办,难道台湾没有言论自由了?
刑事局6日下午证实表示,针对陈之汉于网路公开平台上涉及煽动暴力与恐吓“总统”安全等不当发言,行为疑已触犯《刑法》第153条“煽惑他人犯罪”及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等规定。刑事局侦七大队已搜集相关资料,并报请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强调将针对馆长不当言行依法侦办。
“警政署”强调,台湾为成熟民主“国家”,“宪法”固然保障人民言论自由,但此项权利并非无限上纲。任何言论若涉及煽动他人犯罪、鼓吹暴力或危害公共安全,均属违法,行为人须负起法律责任。
警方呼吁:网路并非法外之地,民众应理性辨识资讯,不应散播或附和违法言论。民主社会的价值在于理性沟通与相互尊重,警方将持续监控网路舆情,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呼吁各界共同维护健康与理性的公共讨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