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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委会。(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9月11日电/陆委会11日表示,“行政院”已于2025年9月10日核定函颁“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赴香港或澳门注意事项”第三点、第四点修正案并正式实施。此次修正重点是针对政府相关人员赴港澳,明定不论平日、假日及事由,都要在行前通报所属机关(构)及完成人事差勤系统登录作业,如有会见或联系特定身分人员,都要主动通报所属机关(构)及本会,以完备赴港澳之风险管控机制,落实“多一层把关、多一分保障”。
陆委会表示,本次修正新增,“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赴港澳,不分平、假日及事由,行前都应至人事差勤系统及“‘国人’赴陆港澳动态登录系统”进行登录。如非公务事由,应于出境日三日前填具“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非因公务事由赴香港或澳门通报表”通报所属机关(构)。
陆委会说,赴港澳如有会见或联系港澳官方人士、港澳民意代表、担任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者、或任职于中共驻港澳行政、军事、党务等其他公务机构者、海峡两岸关系协会驻港澳人员,应于出境日一周前填具“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赴香港或澳门会见或联系特定身分人员通报表”,通报所属机关(构),由所属机关(构)通报陆委会;如临时会见或联系前揭特定身分人员,未及事前通报者,也应于返回台湾后一周内,主动填具通报表通报所属机关(构),并由所属机关(构)通报陆委会。
陆委会表示,未遵循上述注意事项,违规赴港澳者,未来“行政院”人事总处将配合研订惩处原则供各机关遵循,规划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