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世芳。(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8月11日电/花莲富里乡学田村长邓万华因具大陆籍,台“内政部”主张要依照《国籍法》提供放弃国籍证明,这等于是要陆配提供他们无法提供的资料。据指出,陆配对于参政权被变相剥夺,试图与主管单位沟通,基层人员也试图厘清并解决问题,然而阻力却是来自高层,台“内政部长”刘世芳铁腕执法,让陆配参政难有转圜空间。
对此,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牛煦庭痛批,大罢免结束后,“内政部”还在搞纳粹,继续政治追杀陆配,没有更重要的事做了吗?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内政部”援引《国籍法》第20条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取得外国国籍者,不得担任“中华民国”公职”,据瞭解,刘世芳铁腕下令,依据《国籍法》第20条规定,双重国籍不能担任公职,先从除籍证明要求陆配补交,但在一中原则下,大陆不会让陆配放弃国籍,此举如同拒绝让陆配担任公职。
牛煦庭表示,根据现行“宪法”,大陆地区居民不是外国人,从来都不适用《国籍法》,过去陆配都是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范,“内政部”现在却以《国籍法》来剥夺陆配的基本权利,不仅违法、“违宪”,还带有极强的针对性。
牛煦庭指出,政府竟然动用国家机器,针对特定族群发动政治清算,制造仇恨与分裂,让整个社会陷入对立与不信任之中,这种做法,不仅侵害“宪法”保障的人权与平等,更背离了民主法治的精神,“今天用这理由剥夺陆配参政权,明天就会用其他借口剥夺任何人权利,这才是真正的威胁。” |